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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兰,阿姆斯特丹及中国,北京--2006年10月12日 (时间: 中部欧洲时间9点, 北京时间15点)
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(NYSE:PHG,AEX:PHI) 已经签署了意向书,将其现有的移动电话业务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(以下简称为:“CEC”)。CEC将负责飞利浦的移动电话业务,该业务目前的年度销售金额为4亿欧元,拥有约240名雇员,主要集中于亚太和东欧地区。
依据协议条款,CEC将在今后5年内获得一项全球性的飞利浦品牌授权,用于移动电话的市场营销和销售。
本次交易将仍有赖于尽职审查的确认。并将取决于所有必要的股东、政府和监管当局批准和同意。本次交易预计将在2006年年底完成。
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、计算机软硬件与系统集成、通信网络产品、数字家电等信息技术与产品的研发、设计、生产、应用、配套、销售推广及技术服务。其2005年的销售额为533.8亿人民币。
该公司之前就与飞利浦在手机业务方面有很多深入的合作,1996年双方就曾合资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,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3300万美元,是“PHILIPS”品牌手机全球唯一生产基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