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8日,OPPO与夏普公司正式宣布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及合作,协议涵盖了双方终端产品实施通信技术标准所需的全球专利许可。同时,双方也将结束自2020年以来在多个国家及地区的专利诉讼和争议。
专利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,其数量和质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体现,专利的重要性决定了其“神圣不可侵犯”的特点。早在2020年初,夏普方就开始了对OPPO的诉讼。2020年1月30日,夏普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,指控OPPO日本侵犯了其手机通信技术相关的WLAN专利,要求法院颁布临时禁令,并禁止5款OPPO手机在日本销售。
对此,OPPO毫不示弱,在2月底对夏普提起了2起诉讼,其一OPPO称,夏普在谈判时间极短,甚至NDA都未签订的情况下就发起诉讼,意在收取不合理高价专利许可费,其谈判行为也违反FRAND谈判原则;其二是向日本东京法院起诉夏普侵犯其闪充技术相关专利。随后,夏普再次以其几项LTE专利被侵权为由提起诉讼,两家的“专利战”愈演愈烈。
在和夏普的全球专利诉讼期间,OPPO持续对包括其他国内同族在内的多个夏普中国专利提出无效申请。截止至2020年12月,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已对其中17件无效申请做出决定,夏普12件中国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,2件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。其中包括夏普在海外起诉OPPO所用专利的中国同族,这也意味着夏普的专利诉讼绝大多数宣告失败。
此次,深圳中院裁定OPPO诉夏普案管辖权问题,有较大可能成为影响整个手机行业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的经典案例。这固然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的突破,也侧面凸显了OPPO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力。毫无疑问,OPPO知识产权部门正在成为标准必要专利诉讼和许可领域的先行者。
OPPO作为一家全球智能手机的头部企业,在与夏普的“专利战”展现出了其厚积薄发的经验积累、实力以及影响力。2021年4月,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20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,而OPPO公司提出的针对夏普公司“无线通信系统”专利的无效申请,也被列入其中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,OPPO“无效案”诠释了专利无效程序中对权利要求修改审查标准的适用,也是对OPPO知识产权团队的高效能力的佐证。
2021年7月27日,中国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对夏普诉OPPO专利侵权案作出判决,驳回夏普的全部诉讼请求,并要求夏普承担全部诉讼费用。2021年9月,我国最高院在OPPO夏普案终裁明确中国具有SEP全球费率管辖权,并驳回夏普株式会社的上诉请求。
直至10月8日,OPPO与夏普互相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合作,这场横跨多个国家,历时一年半有余的专利之争终于落下了帷幕。对此,OPPO知识产权部高级总监冯英表示:“OPPO坚信研发创新的价值,并且高度尊重知识产权,倡导合理利用知识产权,建立健康的知识产权生态。我们对两家公司和平解决全球专利纠纷的结果感到高兴。此次交叉许可协议也再次彰显OPPO知识产权的价值。”
夏普常务执行官兼研发事业本部部长种谷元隆表示,“此次与OPPO签订交叉许可协议,是尊重双方知识产权价值的结果。夏普已向多家领先公司授权通信标准必要专利,此协议的签订再次证明夏普专利组合的价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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